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6-1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

(1)原料违法。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以及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原料。

(2)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或将鸡肉、鸭肉等调理肉制品宣称成牛肉、羊肉制品销售。

(3)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

(4)黑窝点生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

(5)虚假标注。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注虚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1)“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2)“山寨”侵权。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商标,或冒用地理标志的产品。

(3)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虚假宣传。对食品性能、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或标注虚假成分信息。

(5)无证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5-******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填写投诉举报内容。

******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举报时提供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和违法违规事实等,同时要有实物、图片或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社会共治需要你我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