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R22018(幸福路南、福星路西侧地块)围墙工程——铁艺栏杆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现对R22018(幸福路南、福星路西侧地块)围墙工程——铁艺栏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6万元
(3)工期:接通知后15天内完成所需批次送货。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范围:铁艺栏杆,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铁艺制作销售的经营范围。
5.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铁艺栏杆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6.投标人承诺所供材料材质、强度等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实际供货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格式详见第五章)
5.7.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5.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2月24日9时3******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并在2025年2月24日9时3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8、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0、本工程评标办法:含税最低者中标(固定增值税税率13%),含税总价相同时,抽签决定,抽签号以投标签到表序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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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区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综合楼1幢9层
联 系 人: 吴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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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通市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
联 系 人:孙霞联系电话:0513-****** ******
2025年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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