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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渔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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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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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jszh[2025]0212号
渔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
1.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1.3监理服务期: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渔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4日, 08:30至17:30(公休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微信获取(******) ,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逾时不再办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有限公司会议室(宿迁义乌商贸城精品街19栋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宿黄线瑞园小区东南地址:宿迁义乌商贸城精品街19栋
联系人:李裕博联系人:蔡君歌
电话:******520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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