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高新区航空航天产业园配套中鸿路(德盛街-德荣街)工程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高新区航空航天产业园配套中鸿路(德盛街-德荣街)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高新区 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长727米,宽18米,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核准,设计速度30km/h新建桥梁1座,长33米,宽18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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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均须满足“4其它要求中(6)条”规定;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方委派;3)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业绩要求:2020年03月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7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勘察设计合同;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此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资格申请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投资估算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体现相关数据的则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财务要求:良好。(5)信誉要求:良好。(6)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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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3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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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3-19 到 2025-03-25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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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CA 数字证书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预审现场签到,现场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 99号3号楼3楼),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并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自 2024 年 11月份以来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2、资格预审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当先撤回,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4、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系统规定的端口上传,无上传端口的可在其他资料中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6、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7、新建道路长727米、宽18米。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新建桥梁1座,长33米,宽1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综合管线工程等。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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