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E************001002
******农村局的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已经宿农复〔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阳县穿城镇境内。
1.2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5.37万亩(其中新建1.25万亩、改造提升4.12万亩),建设内容为新(拆)建泵站16座;维修泵站5座;疏浚沟渠6.7公里;衬砌防渗渠道 102.37公里;铺设田间道路84.74公里;配套建筑物1164座;种植苗木7600株;地力提升 7090亩;田块整治11635亩。
1.3招标范围: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二标段),约2.69万亩,设项目投资6529.5万元,泗阳县穿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 年4月,建设周期预计240日历天。
1.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及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为 1 年。
1.6质量要求:合格。
1.7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工程量完成 50%时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40%,施工工程完成 90%时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70%,施工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90%,余款在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8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一标段: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一标段),泗阳县王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标段: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二标段),泗阳县穿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计价的 1.70%。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可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若投标人参加上述 2 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该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4.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注册证书,或者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以上述证书注册专业为准;
4.4 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劳动聘用合同、本人身份证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相关同意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4.5.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要求。
4.7 其他条件:
4.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7.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2 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4日 09:00至2025年03月2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服务中心九楼 |
地址:泗阳县德华逸墅南门西侧 |
联系人:徐桂兰 |
联系人:刘伟佳 |
电话:0527-******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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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