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小海地安江里******小******居住用地。
2018年5月安江里Ⅱ号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河西区小海地安江里Ⅱ号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调查报告”)************小学及公园绿地开发使用。
由于原调查报告编制于2018年,筛选标准为《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与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存在差异,且2018年至今地块使用情况发生变化,为保障该地块安全利用,对安江里Ⅱ号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场地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为保障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准确性,在第二阶段开展验证性采样调查,确保地块安全利用。结合初步调查报告及本次补充调查,本地块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河西区小海地安江里******居住用地(R)的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