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对其所需的2025年度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涉河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商采购(项目名称)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QCSCJ2025-GQ-C-001-001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涉河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商采购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00)(暂估)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00)(暂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
(1)******有限公司或子公司或重建公司代建项目的建设单位。
(2)服务内容:详见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清单。
(3)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起止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委托单后30日内完成服务并递交书面报告(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委托服务的项目现场或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
3.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人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盛工)、******(谢工)、******(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人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
1.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3.方式:投标人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技术支持: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联系人:王震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晔
电 话:0512-******
九、说明事项:
1.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17 日
- 附件